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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 審

Posted On: 週五, 2008-11-07 15:09 by klamx

最近政府推出被喻為是"網上廿三條"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文件,各方界別/人士紛紛作出回應,連突破都將會在12月連同幾個團體攪個Roundtable Forum.不如大家都係到傾下.昨天陳雲在信報寫了篇有關的文章,轉貼給大家看看作為討論的引子.

淫 審
陳雲

「萬惡淫為首,百行孝為先」。兩句諺語文辭對仗,意義關連。古人戒淫,不是為了禁慾,而是為了盡孝與齊家。盡孝之最大者,在於有子嗣繼後香燈,告慰父母;齊家之最大者,在於令妻妾性慾饜足,能安於室,並且不以淫慾敗壞倫常,如叔嫂通奸、翁媳偷色、母子亂倫等。近代道壇託關羽降神,由乩童執筆謄寫之《關聖帝君戒淫經》,也是如此勸戒。舊時少年男女十五、六歲已有婚配,早前也許偷試雲雨,富家子弟之浪蕩者,更沉迷青樓歌肆,縱情色慾,耗費精力而致萎靡不振,冷落妻房,精液淡薄者更有絕嗣之虞。於是父老乃有戒淫之勸,要子弟養精蓄銳,肥水不流別人田,將氣力收入閨房,鞭鞭有力,虎虎出精,以期家門和順,早生貴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在本年10月發出《齊享健康資訊——請參與「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以「健康」為題,卻以禁慾為實,於健康,於養生,風馬牛不相及焉。
心理?生通識課?

影視處和淫審處不在負責文化的政策局(民政局)而在負責經濟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講的健康,卻觸及青少年的心靈健康。若不是市民對港府的部門政務「惡搞」習以為常,看見一位負責經濟的副局長蘇錦樑臨時掛帥,出來講解保障社會心理?生的淫審政策,真的啼笑皆非。

日前在沙田民政事務處取了「淫管條例」的諮詢文件,看了封面,三位作其天真無邪狀的素衣少男少女在露齒淺笑,令人誤會是推銷LOHAS(樂活族)的樓盤。網上色情資訊的讀者絕大多數為男人,但封面卻是兩女一男,少女為焦點,少男被邊緣化(out-focussed),既有將女性非性化(de- sexualize)之心,也有把女性標籤為性罪行的受害人(victimize)之意,企圖蒙混大眾。文件名曰《齊享健康資訊》,分七章,每章以「重點」及「重點問題」為引子,然而「重點問題」假意探討,卻有強烈的官方引導,語氣有如中學生的通識教育課本。文件當市民是學生,正顯示曾蔭權政府「以吏為師」的驕慢態度。所謂七章,依次是定義(淫褻與不雅觀念的定義);審裁機制(由審裁處還是由法院評級?第II級是否應該細分為IIA及IIB?);新媒體(如何規管新媒體?);執法工作(影視處、警務處及海關的分工);刑罰(現行條例的阻嚇作用是否足夠?);及宣傳及公眾教育(應否加強教育?)。
「荼毒」云乎哉?

文件內出現頗多而又令人不安之詞,是「荼毒」。荼毒一詞,有毒害、殘虐之意,語氣極重。評論人指斥政府的文教政策,可用荼毒;道德重整會、風俗保存會的會長責罵色情報紙雜誌,也可說荼毒;但現代的政府不能輕言荼毒。舊王朝的儒官,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志,北宋的包青天大人可以用荼毒一詞,因為繼後的話就是「居心叵測」、「其罪當誅」、「天理不容」、「先斬後奏」之類,他是夠資格說的。現代的政府官員,當然也要有道德修養,卻不可隨便自居為父母官,動輒道德譴責。荼毒這個詞,當今港府之內,試問誰夠資格說呢?是曾經公然隱瞞加拿大國籍的蘇副局長嗎?

荼毒這個重詞,用在什麼地方?文件開頭的〈引言〉,用的是「青少年這些受外界影響的人士」;在文件的結尾,用的是「讓青少年更懂得抵抗不良資訊的誘惑」,都是中性的「受影響」和略重的「誘惑」而已。然而,一進入〈新媒體〉的一章,政府便忽然用了「荼毒」這個重詞。該章的「重點」說:「鑒於新媒體的出現,尤其是互聯網日漸普及,公眾認為有必要訂立措施以保護青少年免受新媒體的淫褻及不雅資訊所荼毒」。文件的英文版本,卻是輕描淡寫,只說 to protect youngsters from the dissemination of obscene and indecent materials from such new media systems(保護青少年免受新媒體的淫褻及不雅資訊所波及)而已,可見政府仍是崇洋辱華,不敢唐突西人,卻盡唬嚇自己人。政府要釘死互聯網,實施「網絡二十三條」的心?,彰彰可據,只是粗疏難看,猴擒急色,不曉得先用「迷惑」、「侵擾」之類的字來開路,緩步而進,一下子就三級跳,劍及履及,用到「荼毒」了。

文件說徇公眾之要求而訂立措施,然而影視處的「2006年度《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公眾意見調查」,卻無此意見,至於今年初的明星艷照上網事件,屬於一般的盜竊案,所謂公眾要求加強規管互聯網色情資訊之類,只是政府借題發揮,強姦民意而已。互聯網是青年人的自由放浪空間,有親切分享,也有激情動員。「社民連」今年在立法會競選大捷,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善用網上群落和YouTube。政府只不過借保護兒童之名,要市民交出自主權,政府介入網絡,強迫網絡商提供過濾軟件,強迫網民提供信用卡戶口證明年紀,企圖伸展權力,駕馭公共空間而已。此外,所謂色膽包天,色情資訊真的令人豪情萬丈,行事大膽(是故娼妓合法化有助刺激消費,復甦經濟!)。封殺網絡色情,也會造就循規蹈矩的順民,連色膽都沒了。
誤用中文、唐突英語

政府雖然擺出一副義正辭嚴的模樣,指斥網絡色情「荼毒」青少年,卻不敢採取道德立場,文件的題目不敢說「齊享道德資訊」,只說「齊享健康資訊」,以?生之名,將色情資訊當作致病之污穢物。既然如此,何不將諮詢文件改由周一嶽為局長的食物及?生局代發?英文本的題目更是變本加厲,曰Healthy Information for a Healthy Mind(健康的心靈要有健康的資訊),如此用詞,讀來毛骨聳然,政府當自己是唯一頭腦清醒的精神科醫生,要確保頭腦昏沉的市民的精神健康了。可以推斷,英文本的內文由精通英文語理的專人撰寫,但英文本的題目則顯然出自不通英語社會文化的華人手筆,因為healthy information在英文的文化脈絡裏,是說不出口的。看官大可查閱Google,只有health information(有關醫療健康的資訊)的配詞組合,卻不見healthy information(健康的資訊)。Healthy information是中世紀某些自以為是的教牧或近代的共產黨官才用的詞語組合。政務官(AO)政府官員在招聘條件上,雖然有雙語兼擅的要求,但出來的某些官員卻是誤用中文、唐突英文。觀乎政府的語文表現,香港是雙語社會之說,可以休矣!
社會寬容,乃有色情

色情令人精神爽利,過度的色情——古語所謂淫逸,才有致病之虞。至於何謂淫褻過分,何謂過度吸收色情資訊,雖然因人而異,但總有社會制衡,不必政府操刀。歐陸國家多無色情審查,德國的憲法就禁止一切政府的審查行為,但不見得色情泛濫,街上的廣告常有男女裸露,樂而不淫。受到飲食營養充沛及社交網絡擴大之影響,今日之兒童比往日早熟,將合法性交年齡維持在十六歲,實是強人所難,有「網民」之虞(張開法網來捕捉人民)。很多地方的合法性交年齡在十四歲(如中國大陸、加拿大)、甚至十二歲(如荷蘭、西班牙),而即使少於十二歲,兒童之間的性愛也是放任不禁,絕少像香港般的,將偷情的小兒女捉將官裏,小題大做。色慾如麻疹,愈早試愈快免疫。兒童一早領略性愛,身心暢快,無自我抑忍,日後即使到了天體浴場,也會「思無邪」的。

色情文化是社會成熟與寬容的表現。漢唐中國,其寬容毫不遜色於現代歐西,唐人傳奇更是士人所作,意氣飛揚,奔淫不禁。及至明清,朝政閉塞,但「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淫樂文學依然不絕,《西廂記》、《金瓶梅》與《牡丹亭》,乃至春宮圖、《素女經》等,都是書肆中物。明清兩朝之道學先生固然鄙棄淫書,王官也偶有禁毀,連帶政治諷刺與荒誕不經之書,也在禁制之列,雖謂政令疏漏、禁而不絕,然而亦虐殺時人之創意及想像力。試問一位香港市民靜靜在家觀賞網上色情,干卿底事?何解香港的現代政府,一邊提倡創意工業,一邊竟要效法閉塞之明清王朝,偏要審人之淫,搞皺一池春水,令治下之民創意枯萎,興味索然?

香港文字學.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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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 我說沒有答案,是真的謙卑感覺是沒有

淨覺   |   週四, 2008-11-1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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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 我說沒有答案,是真的謙卑感覺是沒有,不等於在不同議題本身的立場,人及群體其實在很多核心的問題上,真是沒有答案的。或許,我只能說我功力不足,不能提出什麼自己認為可取的答案。不過立場倒也站過不少,亦都不介意去為自己的立場面對困惑、挫敗和質疑,但請原諒我的渺小,不敢說在我所說的那些範圍上有答案。

一方面在眾人之事上

LaiYung   |   週四, 2008-11-1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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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在眾人之事上保守,另一方面在對人之事上寬容,支持的會說有彈性,不支持的會說雙重標準。但很多人似乎就不會嘗試掌握這種複雜/模棱兩可的思維和態度,因為自己難做到,又容易被人挑戰。

結果,通常有權力者就選擇一種,簡單有效率地讓自己的信念/利益實行出來;沒有權力的就選擇置身事外,冷眼旁觀,而調侃、嘲諷、或完全無關的狂歡就衍生出來。

沒有權力又要向信念和實踐有所探索和堅持的,就必須面對困惑、挫敗和質疑。

問題是,當中有很多人仍然只能提出問題而未能/敢提出答案,或表達明確的立場。

不過討論大概就是形成答案和立場的過程。就看有多少人能忍耐這過程當中的遊移不定。

對出版物的淫審條例,電檢處的投訴機制等都有問題,也鬧出了不少笑話(如大衛像不雅,欣宜被投訴)。背後是行政思維x保守策略的結合。行政思維就是不想有甚麼事發生,保守者就是捨自由而避免放縱的傾向。所以一直避開了文化上和多種價值之間的對話,而這對話要到達權力機制再成為制度的實踐更加遙遙無期。

但我們這這裡討論,抑或者那些論壇發言,或者電郵至政府,都是在以上提及的過程中推進。因為有權力者天天都在工作,他們也需要(在香港就是顯然缺乏)監察。是的,這些監察者也要被監察,使權力避免被濫用。所以民主制度、三權分立和媒體監督等制度改變也是急而須的。

淫審制度要改變,參與的人數不能這麼少,要增加認受性。這機制本身也要base on文化方面的考量,不能割裂。即是要制定文化政策,而這文化不是文娛康樂的狹義文化,而是包括歷史、發展、種族、觀念等共存的政策思維及實踐。

我同意要討論的是監管的尺度

淨覺   |   週四, 2008-11-13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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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要討論的是監管的尺度,至於為什麼要政府進行監管的問題,其實也可能是來自我們都認為很正常的norm:例如去超市選擇買什麼,選擇什麼基金去投資強積金、選擇住在那一處、選擇工作等。正正是資本主義帶來的自由主義—要讓人能夠有最大的自由去作選擇。當有一些地方出現問題時—如雷曼—我們會發覺唯一有能力監管人的機制就只有政府。如果我們是推崇這種自由,我認為是非人性化及最終為社會帶來不公平的現象,但我同時不否認自由所帶來的正面影響。

不過實際可以點做呢?我沒有答案,只想提出問題。

普遍道德標準,是後現代社會感覺困難的。理由是因為現代社會的思想是不能接受任何個人能夠客觀地提出一套普世的真理,每個個體其實都被個體本身的背景所限制,所以任何人提出的觀點都只會被她/他的背景所局限。

那麼即是說沒有普遍的道德標準?我們同意嗎?如果不同意我們可以有什麼回應呢?其中一個說法是普遍道德觀念是來自一個他者—神—透過他向人的啟示,將這種道德指標告訴人。但這說法,可能會引伸出另一些問題—如個體與神的啟蒙是怎樣發生,怎樣傳下,是否也是被個體本身的背景所限制等。另外一個說法是在人類群體當中及整個人類歷史當中發現出來,因為人對某些事情,不同種族背景的人都有普遍的反應/準則,但這說法引伸出來的問題可能是來自一些極端的個別例子,以挑戰這些普遍標準對個別群體的不合理。

我對很多事情都沒有答案,卻不等於生活會很乏力,因為生活本來就是充滿了灰色地帶。所以我覺得「在耶穌裡、在聖靈裡」比「在耶穌裡做什麼、在聖靈裡做什麼」重要。政治是影響多人的事,好像是教會牧師講道一樣,我會遍向保守。但到真正處理人的問題時,我會偏向以開放及學習的態度去面對,如很多教會牧師一樣以牧養的態度去面對。可以肯定的是,這裡不是天堂,但不等於我們在這裡不能嘗到天堂的榮美。

少少回應

Kitty   |   週四, 2008-11-13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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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地講到網上色情(netporn)要受到監管  
但我會問呢個政府用咩尺黎度所有出版書藉.雜誌呢? 
呢把尺已經好有問題  仲要佢黎監管netporn
我完全唔同意 

另外 如果大家有心知多d淫番條例ge議題
可以click去淫審處個網頁睇下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oat.htm#1
你就會發現呢把尺真係極有問題  
竟然每次審核得3位裁判官負責評定性質 
人數係一個問題  香港普遍接受的道德標準用數個人就判定到?
影響好深遠喎  一旦被判決為淫褻物品就冇得發布
另外裁判官ge質素係一個問題
咩叫色情? 咩叫情色? 識唔識得分?

同埋講到普遍道德標準...
諗清楚d係好難搵到個norm
講就講到好容易 
若果用自由主義去諗  人人都有自由和權利去做自己鍾意ge事情
但係呢個過程裡面  總會有d人受到傷害  
所以我都未諗到監管應該點樣做...

直接問政府啦~

LaiYung   |   週二, 2008-11-1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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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與青少年﹕規管與自律?」

青年論壇

 

 

目前政府正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進行公眾諮詢。而當中涉及新媒體,包括網上資訊與各種電子通訊內容的部份,對資訊媒體與溝通發展影響深遠。如何在道德、規管與資訊自由之間取得平衡,成為各方的關注。

 

由於新媒體對青年人的生活關係密切,突破機構與互聯網專業協會等單位,將於十二月二日下午四時到六時,假突破中心,舉辦一場圓桌會議,期望政府官員、業界代表與本地青年人,能夠就此議題進行溝通對話。會議已邀得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先生出席,解釋有關政策,並聆聽青年人的意見。當日將設有台下開放發表意見的時間。

 

突破機構希望可以扮演平台的角色,讓青年人能有與政府官員及業界代表對等交流的機會。因此期望身為青年人的你,能夠了解並關注有關政策,而且積極參與是次活動,表達意見,參與政策的制訂。

 

有關政策文件:

http://www.coiao.gov.hk/b5/consultation_doc.htm

 

 

活動詳情

日期: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時間:下午四時至六時

地點:佐敦吳松街191號突破中心地庫

 

出席嘉賓:

蘇錦樑先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點解係請佢?關商務及經濟乜事?因為淫審under影視處,影視處under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鄧淑明博士 (互聯網專業協會會長)

譚偉豪先生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

梁永泰博士 (突破機構總幹事)

 

內容:

簡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各嘉賓就有關議題及條例對新媒體影響發言

台下青少年就有關議題發表意見

 

報名及查詢:

由於座位有限,請先與突破機構事工研究及發展部何小姐報名留位。

電話:26320170(何小姐)

電郵:chinglamho@breakthrough.org.hk

- 電郵請附以下資料:姓名、電話、參加人數、所屬單位(如適用)

市民是否同意讓她的監管延伸至網絡世界──應該是討論的重點吧?

淨覺   |   週二, 2008-11-11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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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是否同意讓她的監管延伸至網絡世界──應該是討論的重點吧?

我不反對這討論重點,但卻則疑議題背後的價值取向,我認為可能也是來自資本主義引申出來的道德價值指標—最重要的是要給與人最大的自由去選擇他們想要的東西。

如果不想要大政府事事監管—我也相信這是合乎聖經原則的,因為權力使人腐敗,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敗—我的論點是 1) 限制資本主義的道德指標進入日常生活的每一個範疇, 2) 重新發現大多數人認同的道德規範使人在群體中能夠自我約束。

淨大哥:1.「監管問

suetsuet   |   週一, 2008-11-10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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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大哥:

1.「監管問題,我認為是政治問題,所以我不贊成沒有民主基礎的政府對市民大眾進行監管。」

2.「但監管的範圍,即以什麼尺度監管,反而是我盼望反思的。目標簡述是:『人能夠正常做人: 包括思想、靈性、肉體三方面。』所以任何遺反上述目標的人或組織,都應設立監管機制及給與機會改過自身。」

我明白你的看法,也多謝你帶出了問題。第1點我還是某程度上同意的。政府的監管一直在進行,但面對淫審條例,市民是否同意讓她的監管延伸至網絡世界──應該是討論的重點吧?
第2點確是很好的提醒…對不起patrick,我發現我在講的,跟你想討論的方向似乎有點不同。

但淫審的內容到底是什麼呢?

kitty:

我贊成我們應該要多談「性」。我認為教會避談性,就如今天很多人想封殺性資訊一樣,他們以為口不說、眼不看就沒事了,然而我們都知道,這改變不了什麼。

最重要的是,為何講到聖經裏的姦淫好似只是青年人會犯一樣呢?性性性,犯罪的大都是成年人呀!是那些結了婚還要出去混的人!為什麼不以保護成年人為名,監管有外遇的人呢!!??是否應該把有外遇情節的電影、小說統統例為禁片,大人細路都唔俾睇!?(這由扯番去patrick講的第2點。)

青年人對性有好奇有什麼不正常呢?他看了一次兩次三次…厭了就不看。有一天他信了耶穌,心裏得着安慰,心甘情願咁不看,你說多好呢?那是真的釋放了。我相信,耶穌會洗淨一個人的罪的,把人更新的。我覺得沒有很大的必要在一個人未真正被耶穌釋放之前,以保護他為名,禁止他去看。記住我是講禁止,不是教育。就如父母可以教育子女那是不好的,但我不會禁止他看。宏觀地看,大概社會上的人都知道基督教會的論調,反正就是該潔身自愛。已經講左,已經有Voice,不是坐視不理。

勇,反思是為著有所

淨覺   |   週日, 2008-11-09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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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反思是為著有所回應=行動,聽你這樣說,我很快慰!

回應如下:

基於人與社會本質上的不全,我認為監管是需要的,但如果是因為無人監管政府,所以拒絕被監管,我認為是目標錯配,跳了step。舉例說,如果是監管銀行違規,商家壟斷,反而社會有較廣泛的共識,但如果是因為影響小眾人,所以就不泄及政府濫權,這個想法其實也是跳了step。

監管問題,我認為是政治問題,所以我不贊成沒有民主基礎的政府對市民大眾進行監管。

'性知識'問題,則較灰色,視乎人以那一個角度去看。另一相似的例子如墮胎,可以從道德的角度看而反對,亦可從人本的角度看而贊成。兩個角度其實都有基督徒支持。

性觀念問題,我認為是道德問題,所以我反對沒有任何道德指標的生活方式。

但監管的範圍,即以什麼尺度監管,反而是我盼望反思的。目標簡述是:「人能夠正常做人: 包括思想、靈性、肉體三方面。」所以任何遺反上述目標的人或組織,都應設立監管機制及給與機會改過自身。

至於我會投那一票?如很多民主國家的選民一樣,即使你明知他們是走那一路線,他們都不會說給你聽,他們的選票投在那裡。

主題是淫審及性教育

LaiYung   |   週日, 2008-11-09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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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是淫審及性教育相關的政府做法。陳雲以中國傳統文化為基礎(傾向道家的順其自然)分析與回應。一是主張性慾不應禁,也禁不到,應予以釋放,相信不會氾濫,卻反映出社會開放自由。二是批評政府以吏為師,規管之手越伸越遠、越握越緊。

我們如何回應作者對性的看法呢?應如何看待性在人倫社會中的意義呢?政府如何看待性呢?透過法例和行政措施對社會,特別這裡針對年青人,以及公共空間,有甚麼影響呢?

只在政制、社會、文化,以及只憑理性來討論,從有信仰的人來說,總是未完滿的,因為對政治、社會的問題會延伸至基本世界觀、人生觀、信仰觀等等的終極關懷問題。

但不代表政制、社會、文化的討論是徒勞的。而只是在信仰層面得到性、人神關係等等的相對滿意的解答,卻不一定能引伸至逼在眉捷的社會和文化境況---- 政府掌管淩駕性的權力,一個決策往往影響深遠。

其實人與神關係怎樣、上帝想世界怎樣、基督徒如何看待性,在教會不是大概已有既定說法了嗎?在耶穌裡,我們當自潔。

就是這樣了,教會裡一個世界,政府掌控下一個世界。

不。就是普世教會之中對 性 的看法和信念也有多種聲音,這需要我們忠誠地去面對和探討;這些信念不應否定,而是應該補充政制、社會文化方面的觀念和實踐。而從政治文化的進路推進仍是可行和有意義的。

我質疑 "兒童一早領略性愛,身心暢快,無自我抑忍,日後即使到了天體浴場,也會「思無邪」的。"中對人性和慾望的基本假設,也擔心政府借故加強網上監控,借淫審為名行「疑似廿三條」規管之實。

既然政府就此有諮詢文件,不論從信仰角度入手,抑或從自由民主政制角度著手,最好都是有所回應。政府做咗嘢,會影響好多人。

謝謝Kitty帶出一個很發

淨覺   |   週六, 2008-11-08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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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Kitty帶出一個很發人深省的議題—為什麼一個性意識這樣泛濫的城市,同時間性觀念竟會如此貧乏?

淫審最核心的問題是否與基督教有關,暫時不作討論(我當然認為有關),但可以肯定的是跟性觀念有關係。香港的性教育竟然淪落到這個地步?回想起來,中學生時代的我們都是從其他途徑中,學習到性知識,或許也是這個原因。而推進一步的問題是,是否知道什麼是性交,就等於性教育?是否認同性交只能在婚約中發生就等於性道德?最根本的問題是,人本身是需要性,但性對於我們來說,究竟有什麼意義?

迴避了淫審

Kitty   |   週六, 2008-11-08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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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回應都沒有直接討論淫審的最核心問題  
基督教的性觀念   
之前都只是談及政治架構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覺  我們很少正面談論性
更枉論研究性的本質  我們經常把性視為禁忌
一出問題就歸咎於性教育  或者從性教育開始解決問題 
但究竟性教育所謂何事?  
有沒有人認真檢討過香港的性教育?
我有些文科出身的同學 
他們坦然承認不太知道性交是甚麼樣的一回事  
性教育變成香港的"黑洞"
甚麼都指向性教育  沒有認真面對最根本的"性"  
   

暫不處理淫審條例為

淨覺   |   週六, 2008-11-0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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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處理淫審條例為何不能引起大眾討論性道德的困惑,甚至可以暫緩更深入處理以什麼手段對付性道德這個題目。但如果順著這裡引發出來的重點討論,要將基督教信仰、監管條例引申的個人自由、及一人一票式的民主政治放在一起談,這本身已經是相當無奈。無奈在於真正的基督教信仰與即使是最理想化的個人自由及民主政治的現代思維有著根本性的對立。

簡單說,我有個飲美國民主奶大的同學今日同我講有關醫療福利問題,他的意見很適合呈現於這個討論空間,他一方面覺得他不想給與政府太多權利,因為從過去的經驗所知,一旦給放棄的權利,差不多是絕不能取回來的;但另一方面他又覺得醫療、監管商界、教育等議題很重要。他感覺矛盾多於一個和諧的平衡。如果今日個人自由不受一套被絕大多數人認同的道德規範,而價值觀只是「你有你的我有我的」的同義詞,這種平衡的藝術,就更不只是矛盾,甚至可能是危機。

至於民主政治,從Obama獲選的反應中,不止是美國人,甚至是全世界不同地方及種族的人,都在為這候任總統歡呼。有美國的同學形容他感覺這時刻好像耶穌進入耶路撒冷一樣;另一位英國來的同學說,他說這位候任總統,讓他想起戴妃,上一次全球的群眾同哀哭,今次卻是一同憧憬。這盼望是來自人心深處都盼望有「救主」能拯救自己出水深火熱之中。不過如果整個政治制度只是一個演驛功效主義精神的產物,組織原意是盼望加強控制果效—包括一些好的文明產物如醫療、教育等—這只是一個人類組織的集權社會,神在其中可有可無。所以當人們都將盼望「救主」的需要都投射到「O班馬」身上,他或許也無奈地要讓很多人失望。

如果要將基督教信仰實踐在這種認知的環境上,我想首先要搞清楚context,即是整個基督教敘事及自已處身的位置 (在回應Bobo的文章上講過少許)。其次就是跟上帝的關係—在主裡面有榮耀的盼望;在靈裡得自由—都是說明關係的重點是一個「在」字。例如,我不是被呼召做青年人工作,但「在」耶穌裡我或作青年工作、或作股票經紀都是在回應神的呼召。有神學家認為,在關係當中,人不能夠比「在xx裡面」更接近一個人。

 

 

回應只流於批評政治

suetsuet   |   週六, 2008-11-0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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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只流於批評政治架構,當然我不滿足…
但對付「性道德」的題目,可能以soft power入手還比較好。

另外,這個條例究竟可以點樣實踐呢?

淨大哥,當然我希望

suetsuet   |   週六, 2008-11-0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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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大哥,當然我希望下一代對性道德有正確的觀念,但我認為這不是從立法上去改變。現在傳媒(出版)也有淫審條例,但社會上的性道德沒有根本上的進步。

我的無奈是,我沒有資格選出現在的政府,他推出的政策時常令我感到跟我的信仰背道而馳,我對他的信任程度不高,所以,我不想開放這個權限給她。因為有了這個權限,她可能將來可以做到更多跟我信仰背道而馳的東西。

it's a matter of trust....

突破的roundtable

淨覺   |   週六, 2008-11-08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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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的roundtable 會討論什麼議題?

阿雪提及的無奈,可能是來自性道德本身很難進入公共議題。在西方國家反而反對由宗教帶來的性道德觀念,卻能夠公然闖進公共空間,或多或少都帶點改革味道。但當轉換到香港/亞洲其他地區,可能基督教的聲音才是小眾,在一個鼓吹尊重異同為社會基礎信念的環境裡頭,可能有機會能夠進入公共空間。 !?!? 不過這可能只是手段的一種,但目標卻是很少聽聞 — 如:性道德對於我們下一代重要嗎?為什麼重要?怎樣的性道德才是美/好? — 結果社會餘下的討論,可能還是集中在功能及系統架構的完整性。換句話說,不論什麼議題,結果都可能是希望批判政治架構。滿足嗎?!

下面我自己講的東西

suetsuet   |   週五, 2008-11-07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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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自己講的東西我還不是想得很仔細,再諗深一層,我只想/只能說:

在現在的處境下,我不想放開這個權限給一個我不太信任的政府。

反正她禁了,要看的人總會找到地方看…

她這一舉動除了令人反感外,更增加了陳雲所說「政府只不過借保護兒童之名,要市民交出自主權,政府介入網絡,強迫網絡商提供過濾軟件,強迫網民提供信用卡戶口證明年紀,企圖伸展權力,駕馭公共空間而已。」的嫌疑。

是否成年人都不可看?

suetsuet   |   週五, 2008-11-07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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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基督徒的立場:我會說姦淫不好,但我有甚麼權利禁止人家(特別是非基督徒)滿足自己的私慾呢?要不要得罪上帝,每人有自己選擇的權利。

站在香港人的立場:為甚麼我們的政府會管制這些事呢?他們很得閒嗎?為甚麼要在這些東西上立法?青少年在不自願的狀況下,被管得太多是有礙發展的。上帝都是與以色列人建立關係後(出紅海)才頒布律法,但現在這個政府我們實在不是跟她很熟,這等東西是否需要她操心?

p.s. 

1.陳雲成篇文章,最有睇頭是這一段:
「文件說徇公眾之要求而訂立措施,然而影視處的「2006年度《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公眾意見調查」,卻無此意見,至於今年初的明星艷照上網事件,屬於一般的盜竊案,所謂公眾要求加強規管互聯網色情資訊之類,只是政府借題發揮,強姦民意而已。互聯網是青年人的自由放浪空間,有親切分享,也有激情動員。「社民連」今年在立法會競選大捷,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善用網上群落和YouTube。政府只不過借保護兒童之名,要市民交出自主權,政府介入網絡,強迫網絡商提供過濾軟件,強迫網民提供信用卡戶口證明年紀,企圖伸展權力,駕馭公共空間而已。」

2.性情是否健康...不想在此討論。

唔啱,應該話你生左仔,

klamx   |   週五, 2008-11-07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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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啱,應該話你生左仔,有後之後先有資格出去滾......... 一係就將出面果d拉埋入黎做妾士... 總之就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早d生仔

LaiYung   |   週五, 2008-11-07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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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係,應該早婚早生子為尚

「色慾如麻疹,愈早

klamx   |   週五, 2008-11-0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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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慾如麻疹,愈早試愈快免疫」同「舊時少年男女十五、六歲已有婚配,早前也許偷試雲雨,富家子弟之浪蕩者,更沉迷青樓歌肆,縱情色慾,耗費精力而致萎靡不振」好似講緊兩樣野喎?同埋,後者的重點應該係"於是父老乃有戒淫之勸,要子弟養精蓄銳,肥水不流別人田,將氣力收入閨房,鞭鞭有力,虎虎出精,以期家門和順,早生貴子。"

色慾如麻疹,愈早試愈快免疫

LaiYung   |   週五, 2008-11-0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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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起首既以家庭倫常為重,後來卻認同「偷情小兒女」。

因為「色慾如麻疹,愈早試愈快免疫」?若然如此,又何來「舊時少年男女十五、六歲已有婚配,早前也許偷試雲雨,富家子弟之浪蕩者,更沉迷青樓歌肆,縱情色慾,耗費精力而致萎靡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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